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民法典对子女抚养费咋规定

民法典对子女抚养费咋规定

时间:2025.05.05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40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等方面有明确规定:
1.抚养费数额确定:
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若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抚养费给付方式:
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若条件允许,也可一次性给付。
如果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3.抚养费调整:
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比如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
子女患病,医疗费用支出增多等,导致原定抚养费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时,子女就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离婚后,女儿小静由小丽抚养,二人协议小何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随着小静上学及物价上涨,小丽认为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要求小何增加至每月2000元。小何以自己收入不高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本案中因物价上涨、孩子上学等情况,原定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生活,小静提出增加抚养费合理。
2、子女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小丽可举证相关情况,小何有义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