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来说,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三年内
债权人能
起诉欠债公司。
2.诉讼时效会因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或
仲裁等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若没时效中断,过三年时效公司有
抗辩权,债权人可起诉但可能
败诉。
案情回顾:小朱曾借款5万元给小李的公司。起初小李承诺会按时还款,但此后一直未还。小朱起初碍于情面未
催款,三年时间过去。小朱决定起诉小李的公司要求还款,小李的公司则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小朱知晓小李公司未还款时起算,三年过去若不存在时效中断等情况,小李公司产生
诉讼时效抗辩权。
2、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
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等情形而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若小朱在三年间有上述导致时效中断的行为,则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若不存在时效中断等情况,小朱虽仍可起诉,但可能丧失
胜诉权。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