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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何时成立生效

时间:2025.04.3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886人
律师解析:
1.抵押合同的成立
抵押合同的成立,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达成一致为标志。
当双方就抵押相关事宜表达了相同的意愿,合同便宣告成立。
2.抵押合同的生效
不动产抵押:
依据《民法典》,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时,需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正式设立,而抵押合同在成立时就已生效。
不过,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特殊情况处理。
比如在某些特殊交易中,当事人可能约定合同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才生效。
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时,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那么该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里的抵押合同同样在成立时生效。
3.总结
总体来说,抵押合同通常是成立即生效。
但在不动产抵押中,即使合同生效,若未办理登记,抵押权也不会设立;
在动产抵押中,合同生效时抵押权就设立了,只是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李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小许与小李又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将小许名下一处房产和一辆汽车作为抵押。合同签订后,两人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但办理了汽车抵押手续。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能还款,小李要求行使抵押权,小许却以房产未登记、抵押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小许与小李签订的抵押合同依法成立。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虽房产抵押未登记,但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只是抵押权未设立。
2、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汽车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已设立,且办理了登记可对抗第三人。因此,小李对汽车可行使抵押权,但对房产不能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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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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