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核心观点:
公司注销不一定要完成
实缴。
2.法律层面:
公司注销要依法
清算。
当公司有
债务时,要以公司财产来清偿,这里面包含已实缴部分。
而对于未实缴部分,在清算过程中,股东要以
认缴出资为限,对
公司债务负责。
比如公司欠债100万,股东
认缴50万但只实缴20万,那在清算时股东可能要再拿出30万来偿债。
3.无债务情况:
要是公司没有债务,或者已经把债务都还清了,就算有未实缴的
出资,也能按照规定走注销程序。
4.实际操作:
工商部门一般会让公司提交清算报告等文件,以此证明公司已经妥善处理好了债务等事情。
所以,只要依法完成清算等程序,未实缴出资不一定会影响公司注销。
不过,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比如公司后续出现
债务纠纷,未实缴的股东可能要补上这部分钱。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是某公司的股东,公司
经营不善打算注销。小朱认为公司注销必须完成实缴,否则无法注销;小李则觉得不一定非要实缴,只要处理好债务就行。该公司存在部分未实缴出资,且有一些债务尚未清偿。二人就此事产生争议,不知该如何进行注销程序。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注销需依法清算,若有债务,要用公司财产包括已实缴部分清偿,未实缴部分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担责。此公司有未
清偿债务,股东应按规定承担责任。
2、若公司无债务或已清偿完毕,即便有未实缴出资也可依法注销。只要完成清算等程序,未实缴出资不必然影响注销,但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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