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违约造成的额外损失计算颇为复杂。
在计算前,首先要确
定损失和
违约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额外损失包含两类。
一是直接损失,例如因为对方违约,合同标的无法按时交付,采购方不得不重新采购,这其中产生的差价就是直接损失。
二是间接损失,当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生产就会停滞,进而导致
可得利益受损,预期利润的丧失就是典型的间接损失。
计算额外损失要遵循合理预见规则。
也就是说,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就应该能预见到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为了准确计算损失,还需要收集相关
证据,像合同文件能证明双方的约定,采购凭证能反映实际的采购支出,财务报表则能体现预期利润等情况。
通过这些证据,分别准确核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然后将两者相加,就能得出额外损失的具体金额。
有了这个金额,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违约方主张
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货物
采购合同,约定小李按时供应特定规格货物。但小李违约未按时交付,小何为不影响生产只能高价重新采购。同时,因货物未按时到导致小何工厂生产停滞,预期利润受损。小何要求小李赔偿重新采购的差价损失和预期利润损失,小李却认为部分损失不应由其承担,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违约导致的额外损失,需明确损失与违约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本案中小李违约不交货与小何重新采购差价、生产停滞利润丧失有直接关联。
2、额外损失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小何重新采购的差价属直接损失,预期利润丧失是间接损失。计算时应遵循合理预见规则,小何可收集合同、采购凭证、财务报表等证据向小李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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