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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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高达4万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对于涉及四万元人民币的帮信罪案件而言,并不属于支付结算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严重情况,因此该项罪名无法成立。帮信罪是指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定义为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犯罪类型。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帮信罪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刑罚。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这条规定,就是说如果有人明明知道别人在用网络犯罪,可他还是给他们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或者帮忙,而且这种行为的结果特别糟糕的话,那这个人可能就要被判个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交罚金。啥叫“特别糟糕”,就是他帮的那个犯事儿的人涉及到的钱款高达四百万元人民币嘛,这在咱们这儿一般都算得上是“情节极其恶劣”的类型。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被称为“帮信罪”,它在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此类案件,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须承担罚金责任。

“帮信”罪,也被称作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如果情节严重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以附加或单独罚款的刑事处罚。对于具体的刑期,将全面考虑到犯罪行为的各种情节,例如涉及的金额大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过表现等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而提供技术支持或其他帮助,且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四万元与获利三百元是否构成情节严重,需结合具体情况和司法解释判断。若被认定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否则,可能不构成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