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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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是否需退赃未获取利润针对帮信罪的退赃标准,通常依据犯罪行为人所获取之金额来进行衡量,若未在违法过程中谋取任何收益,则无需承担退还赃款的义务。如涉案者成功退还赃款,便能有助于减轻或撤销相应的法律制裁。而帮信罪即指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旦触犯该罪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在确定帮信罪时,被告人需要将违法所得退还。帮信罪的意思是,知道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关键服务或便利。公权力机关应该收缴非法所得,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违法获利违背了法律和社会公正的原则。

帮信罪的法律规定,确实要求退回赃款和相应收益。在司法实践中,涉嫌帮信罪的人所得到的非法收入,应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或要求合理赔偿。这样做既能惩罚违法行为,也能给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还能反映出犯罪分子对自身罪行的认识和悔意,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帮信罪指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无实际利益者,需退还非法所得、消除影响。涉及财物、资金须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未获收益者,视角色及危害程度,酌情退还或全额补偿受害者经济损失。

鉴于案件当前处于侦查阶段,侦查部门依法采取措施确保程序公正,因此退赃事宜暂不具备条件。关于减轻刑罚,如被告能主动赔偿受害者并获取其和解,无疑有利于减轻判决。但须注意,赃款作为非法所得,不在赔偿范围内。最后,判决会根据犯罪动因、影响结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