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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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因为咱们签的那个合同出了点啥子问题,想要去打官司的话,那就得找被告住的地方或者是合同里说的那个地方的法院来管。比如说,你借钱给别人,结果人家不还你,那你就得去找他住的地方的法院告他。但是,如果你们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说清楚这个合同到底在哪儿执行,后来也没有再商量过,那按照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就是看谁拿到了钱,就在哪儿执行。所以你要告他的话,就得去他拿到钱的那个人住的地方的法院去告。

这得看对方住在哪儿或者哪里待得最久了。,要是你借给的是个人,那就去他住的地方那个法院告他;但如果你借给的是个公司什么的,那还是去公司所在地的那家法院告比较好。如果你借出去的钱被好多人借走,每个借钱的人都住在不同地方或者那些地方不在同一个地方的话,那你就能在这些地方的法院告他们,当然了,前提是你借钱给他们的事发生在这些地方。所以说到底该去哪儿告他们,这个主要还是要看被告们的具体情况。

关于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方的居住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然而,若被告方的实际居住地址与其平日的生活居所并不相符,则由该名被告方的日常生活居所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至于法人或其他类型的组织提出的民事诉讼,同样遵循上述原则,由被告方的居住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所有由合同引发的官司均可由被告的户籍地址或约定履行义务的地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若借贷协议明确约定了合同履行地,则应按约定选择相应法院。若无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且未补充协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合同履行地视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因此,借款合同诉讼可在被告所在地或借款人所在地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