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是有一方不认可债权,咱可以这么来处理。
先说说举证责任。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债权存在的一方得拿出证据,像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都行。这些证据得清楚地显示出债权的金额、形成时间还有债务人等重要信息。
要是双方对证据有不同意见,那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举个例子,要是对借条的真实性有怀疑,就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这样能确定证据到底有没有效力。
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好,那就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里一并处理债权问题。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审查判断。要是证据足够证明债权确实存在,法院在分割离婚财产的时候就会对这个债权进行处理,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享有债权。
要是在离婚诉讼里没有处理这个债权,离婚之后,主张债权的一方还能另外起诉,要求分割债权。在后面的诉讼中,还是得按照举证规则来证明债权存在以及自己应享有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