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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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的借条过了3年的诉讼有效期还没去起诉的话,也别担心。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一条款,你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找回这个诉讼期。比如,你可以去找那个欠债的人告诉他,你要追讨这个钱;或者他主动说要把欠你的钱还给你;又或者你直接选择去法院告状或是申请仲裁等等。这样子做之后,诉讼有效期就会被重新计算。

别急,下面我就给你说几招儿,看看能不能帮到你。首先如果那个借钱的人在欠条过了诉讼时效之后,他自己主动愿意把钱还给你,或者是你没催他他自己就把钱还你了,那他就不能因为这张欠条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还你了,也不能向你要回去。这个规定就在我们国家现在用的法律里头,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说的。这个你得记住了。

这个说法得这么理解,就是你手上握着那个欠条,但欠债的那个人却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还款的话,这时候你就该在三年内赶紧找那个叫什么人民法院的地方去告他。要是过了这三年,那你再想去找法院帮你要钱可就难。但是,如果从受到损失开始算,已经拖到超过二十年,那一般情况下,就算你去法院也没用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自己主动提出申请,法院才可能考虑给你延期。

要是借条过期了,那可就麻烦大了。因为按照咱们国家新出炉的《民法典》第192条,借款人有权不还钱。这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没去起诉的话,欠债的那位就有理由拒不还款,甚至在法庭上以借条已经超期为由来对抗你。不过,如果在这6个月的最后期限里,发生了《民法典》第194条那种事儿,让找借款人讨账变得不可能了,那么诉讼时效就会暂时停下来。

那咱们要是遇到那种过了法律追诉期的民间借贷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欠债的那个人就可以用“我不还”来当借口。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结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那这个时候借款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不还你钱了,而且法院也会站在他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