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成立的法定情形
依据《
民法典》,
当事人虽未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该合同即成立。
2.
买卖合同的情况
在买卖合同中,若未签字盖章,不过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像交付了货物或者支付了价款,而另一方也接受了,那么此合同是有效的。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
要是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当事人既未用书面形式,也未履行主要义务,合同便不成立。
3.实际处理建议
合同的形式是多样的,在实际交易中,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及有效。
如果合同涉及重大利益,为避免日后
产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并签字盖章。
要是对
合同的效力有疑问,可提供更多的交易细节,这样就能进行更精准的分析。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口头约定买卖一批货物,未签订书面合同。小朱按约定交付了货物,小李也接收了货物。但之后小李以合同未签字盖章为由,认为
合同不成立,拒绝支付货款,小朱则认为合同已成立,小李应支付货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小朱交付货物,小李接受,符合这一规定,合同成立。
2、虽然一般情况下未签字盖章的买卖合同在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有效,但实践中要结合具体交易情形判断。此次交易小朱履行了交货义务,小李也接受,合同应是有效的,小李需支付货款。若涉及重大利益,建议签订书面合同避免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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