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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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一般是指行为人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达到了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倘若行为人实施了此类行为且其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额度落在该范围区间之内的话,极有可能被判定犯下此类刑事犯罪。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金额标准可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各类因素影响等原因而产生调整变易。

合同诈骗罪数额多少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本条法规对合同诈骗犯罪所涉及的“数额较少”的定义明确指出,个人实施诈骗行为导致公私财产损失达到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采取类似方式导致公私财产损失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者,均属于“数额较小”的范畴。

挪用资金罪,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法人资格的组织中的相关从业者,因职务便利条件之优势,将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资源,擅自挪作己用或者实行出借行为;在挪用金额上至达到一定程度,且超过三个月仍未予以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挪用金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文件的说明,所谓“数量较大”,实质上是指个人在盗窃私人或公共财产时,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达到了人民币1000元 - 3000元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行为也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可能涉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以被用来骗取出口退税的凭证。关于盗窃行为的判刑,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犯罪金额之上。

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或借贷牟利,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将被视为“挪用资金罪”。量刑会根据金额大小来确定,通常在六万至两百万之间。三个月的期限是从挪用发生到实际归还的日期计算的。如果能归还资金并支付利息,可能会受到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甚至可能免除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