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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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我们作为债权人,也就是申请执行的那个人,就可以去咱们国家的法院请求他们帮忙来要这个钱了。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节书等等这类的法律文件,那都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要遵守并且照着做的。假如有一方就是不愿意承认,不肯执行的话,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你遇到老板欠钱不给这种情况,别急,按照我们国家出台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说的,我们有权向老板讨要未给的那部分钱财。如果说这位老板他不愿意或者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规定好的事儿,那么就得依照《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七十七条,老板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继续把没做的事情做完,修复已经出现的问题,或者给予我们损失的弥补等等。

若有亲属借款后未能如期归还,可被视为债务人对还款义务的有意推诿。债权人此时可行使法律赋予之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部门将债务人的财产作为还款来源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债务人存在违反执行通知要求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其名下财产状况,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划拨、变卖债务人的财产。

若债务人为故意拒不履行还款责任的所谓“老赖”,那么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拥有权力去查询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并且在需要时,可以依法采取诸如查封、冻结、扣留、变卖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实现。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明确规定,若被判为“老赖”的人士(假设他们在离世后既无继承人亦未留下任何遗赠)的遗产无法得到合法继承及遗赠,那么这些财产应全数交予国家,用以支持公共事业发展之用;但是,倘若该“老赖”在生前曾经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那么他/她所留下来的遗产就应该回归到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