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程预付款不能被挪用,它是建设单位为缓解
承包单位前期资金压力给的钱,只能用于工程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和人员费用等。
2.承包单位挪用预付款算违约,建设单位可要求其担责,比如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
3.挪用预付款会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承包单位要承担不利后果。
情节严重的,会受
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
刑责。
所以,承包单位要专款专用,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建设单位与小李负责的承包单位签订
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按约定支付了工程预付款。然而,小李未经小朱同意,将该笔预付款用于其他项目。小朱发现后,要求小李承担
违约责任,小李却认为这笔钱他有自主支配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单位为解决承包单位施工前期资金紧张预先拨付的款项,用途特定,只能用于该工程的材料采购、设备购置、人员费用等相关支出。小李挪用预付款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
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小朱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是合理合法的。小李认为有自主支配权的观点不成立,且挪用预付款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小李需承担由此引发的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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