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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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当公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应归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构成职务侵占罪行。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总价值在六万元到四十万元之间的财物。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判罚力度主要根据侵占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性进行衡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若侵占金额达到了八万元人民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这将被视为数额较大的情况,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然而,能否获得缓刑的判决,则需要考虑到犯罪者的悔过态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由法院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在我国刑法中,对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侵占行为涉及的金额以及相关情节作为主要依据。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公司、企业或其它事业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有为个人所有,且侵占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职务侵占金额不满六万元的,一般不受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限制,但并不代表不会受到法律惩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公司内部的纪律处分,比如警告、降职、解雇等,严重的可能会被开除。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权者追讨被侵占的财产,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刑事处罚,其判刑年限确实和其所侵占的财务金额有所关联,然而并不存在每种情况都一致的6万元起罚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职务上持有便利条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果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