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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过错方怎么判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13人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备受关注。
财产分割
若法院认定一方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
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
常见的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
这一原则旨在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子女抚养权
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过错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但会对法官的判断产生影响。
如果一方的过错行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例如存在暴力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法院始终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可以依据《民法典》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损害赔偿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以免错过时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被发现与他人同居。小李无法忍受,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平均分割财产,且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孩子抚养权;而小李则主张小朱作为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自己应获得孩子抚养权,同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

案情分析:

1、在财产分割上,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小朱作为存在与他人同居这一过错行为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2、关于子女抚养权,虽然过错并非唯一决定因素,但小朱的过错行为可能被法官认定对孩子成长不利,小李争取抚养权更具优势。
3、小李可依据《民法典》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向小朱主张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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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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