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裁定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重要的是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如果女方的过失会对孩子的成长环境或心理健康产生不利影响,那么她可能会失去抚养权。但是,如果女方的过失不涉及抚养的核心问题,而且她在财务、陪伴和教育方面更有优势,那么过失可能不会影响抚养权的裁定。

有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过错方仍有权争取,需结合民法典、公正审判机构和子女利益。对未满两岁的孩子,法律倾向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则按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裁决。对于已成年子女,尊重其个人意愿。重点在于评估过错对子女成长的影响。

律师提示:《民法典》规定抚养费不可转让为债权债务。债权人可转让债权但需符合不宜性、当事人约定及法律规定条件,且须经债务人同意。债务转移需债权人明确表态,否则视为反对。债务人或第三方可通过催告寻求答复,逾期无回应则视为拒绝。

抚养权归属涉及未成年人不同阶段。不满两岁,一般母亲优先,但如母亲健康状况不佳、不尽抚养责任或子女不宜与母同住,父亲可申请。两至八周岁的孩子,父母均有争取权利,特殊情况如无生育能力、长期陪伴或无其他子女的父母可能优先。八岁以上考虑孩子意愿,以保护权益为首要。父母可协商轮流抚养,合法条件下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