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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占用该怎么样补偿

时间:2025.04.12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262人
律师解析:
1.征收占用情况:
按照相关征收政策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参考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
搬迁费按实际搬迁费用算;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结合库房经营与停产期限等确定。
2.侵权占用情况:
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按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算,含经营、租金损失等。
若被侵权人损失难确定,按侵权人获利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一间库房用于经营。某公司未经小朱同意,擅自占用该库房。小朱发现后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该公司则认为应按征收占用的补偿政策进行补偿。小朱认为这属于侵权占用,应按自己的经营损失等进行赔偿,双方就补偿方式和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存在征收占用和侵权占用的区分争议。该公司未经同意占用库房,属于侵权占用,而非征收占用,不应适用征收补偿政策。
2、对于侵权占用,小朱可要求侵权人即该公司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按照小朱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包括库房不能正常使用导致的经营损失、租金损失等。若小朱的损失难以确定,可按照该公司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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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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