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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怎样行使婚姻撤销权

时间:2025.04.12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010人
律师解析:
婚姻撤销权主体
婚姻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受胁迫的一方。
行使方式
1.时间要求:
受胁迫方要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要是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那么就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申请途径:
受胁迫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对情况进行审查,若符合撤销条件,会依法撤销婚姻,同时收回结婚证
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受胁迫结婚的事实成立,法院会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
撤销后果
婚姻一旦被撤销,就自始无效,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财产处理方面,会按照同居关系析产的规则来进行。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则适用婚生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经人介绍相识后仓促结婚。婚后小朱称结婚是受小李胁迫,并非自愿。小朱想撤销这段婚姻,但小李认为结婚是小朱自愿,不存在胁迫情形。小朱在结婚登记后半年便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双方就婚姻是否应被撤销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婚姻撤销权主体为受胁迫的一方,本案中小朱若能证明受胁迫,便有权利申请撤销婚姻。
2、小朱在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符合行使时间要求,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也符合方式规定。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定小朱受胁迫事实成立,应撤销婚姻并收回结婚证,婚姻自始无效,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子女抚养适用婚生子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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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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