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一般能执行,但有限制。
法院执行时,要
保证不损害国家和社会
公共利益,毕竟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的。
2.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要报政府审批,获批后受让方办出让手续并缴出让金。
法院执行可要求部门协助处理出让金问题。
3.不改变土地性质,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可保留划拨性质执行房屋。
执行中要兼顾各方利益,依规保障程序顺利。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被
债权人小李
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偿还
债务。执行过程中发现,小朱名下有一套位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小李要求法院执行该房屋用于偿债,但小朱认为执行该房屋可能涉及划拨土地的复杂问题,且担心损害自身利益,对执行提出异议,双方就该房屋能否顺利执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执行划拨土地上的房屋,需确保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提供使用的。
2、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需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获批后由受让方办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法院执行时可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土地出让金问题。
3、若不改变土地性质,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可在保留划拨性质的前提下执行房屋,执行过程要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依规保障
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