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签订的
合同效力如何判定,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1.有权
代理:
如果项目部获得了
法人的书面授权,并且是以法人的名义去
签订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因为这属于有权代理,是在合法合规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的签约行为。
2.
表见代理:
当项目部超越了授权范围签订合同,但构成表见代理时,合同同样有效。
所谓表见代理,就是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项目部具备代理权。
比如法人曾经有过类似的授权行为,让相对人产生了信任。
一旦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就会对法人产生约束力。
3.
无效合同:
要是项目部没有获得授权,也不构成表见代理,而且法人对此也不进行追认,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举个例子,法人明确规定某项目金额超过一定限度需要特别授权。
要是项目部超出了这个限度去签约,而相对人并不知晓这一限制,并且自身没有过错,就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但如果相对人明明知道项目部没有授权,仍然与之签约,那么合同大概率是无效的。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公司规定项目部签订合同有金额限度。小胡作为项目部负责人,与小丽签订了一份超出规
定金额限度的合同。小丽称基于该公司曾有过类似对项目部的授权,有理由相信小胡有代理权;而小朱认为小胡超越了授权范围,且小丽知情仍签约。双方就该
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胡有公司的书面授权,以公司名义签订此合同,属于有权代理,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2、若小胡超越授权范围,但小丽基于公司曾有类似授权,有理由相信小胡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对公司有约束力。
3、若小胡无授权且不构成表见代理,公司又不追认,同时小丽知情仍签约,该合同很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