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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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婚前由男方以贷款方式购置的房屋,虽然其名字可以被加入到女方之中。然而,对于婚前购房之后再行结婚并增添姓名的行为,这可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就他们各自婚前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再次进行的约定,因此应当被认可为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倘若在产权登记中另有他方的姓名,那么该他方对该房产便拥有了相应的产权份额。然而,即使房产证上列明有他方的名字,在分割房产时也并非必然会成为该房产的二分之一份额。

关于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归属的法律分析在婚前购置房产之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选择增设共有人姓名,若在经历离婚诉讼后,通常情况下该房产应被认定为是属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在处置这部分财产时,预先协议将被视为首要考虑因素;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那么便可以提出诉讼请求,交由法庭进行裁决。法庭会依据相关法规及程序,认真探讨并按最有利于抚养子女、保护女性以及避免对无过失方造成伤害的原则做出最终判决。

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法律细节,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很多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男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并在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一般来说,这套房产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婚姻的时长、是否有未成年子女等因素,来确定如何分割这套房产。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的权益不是基于赠与等特殊原因,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方式,以确保公平合理。总之,离婚分割财产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果你正在面临离婚,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男方婚前购房登记女方名下,这房产的归属就比较复杂了。要是男方能证明这房子是他全资买的,而且双方也有明确协议,只是为了名义上登记在女方名下,那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子归男方,或者男方能得到大部分份额。但要是没有这些证据,那法院就可能会认为这房子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就得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平分。

在离婚时,房产判给男方,而女方拒绝签字,影响了过户。这种情况下,需要审查裁决或协议的明确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如果协议无误,那么女方拒绝签字就是违反法定责任的行为,男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采取措施来确保男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