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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啥材料

时间:2025.04.1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06人
律师解析: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它们能证明你的身份信息,是办理离婚手续必不可少的。
2.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它是你和伴侣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
3.离婚协议书:
这份协议书要明确体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需详细记录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照片:
近期免冠的2寸单人照若干,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准备好材料后,离婚双方要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整个办理过程中,双方务必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这样才能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避免因材料虚假或信息有误而导致的办理延误或其他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两人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小朱准备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2寸单人免冠照片,但小丽只带了身份证和结婚证,未准备离婚协议书和照片。小丽认为离婚协议书随便写就行,照片也不用特意准备。婚姻登记机关以材料不全为由,未受理他们的离婚申请,二人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办理协议离婚需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近期免冠照片。小丽未准备齐全材料,不符合办理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是合理的。
2、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不能随意撰写,且如实提供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是顺利办理离婚登记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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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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