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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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数额认定之既遂未遂标准界定问题探讨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必须得到满足:1.依据行为人的抢劫手段究竟是非法占有还是尚未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已经非法获取者视为既遂,而尚未非法获取者则属于未遂;2.抢劫罪作为一种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为主要特征的侵犯财产权益以及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因此,无论行为人是否成功夺取财物,只要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对受害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侵害,便可认定为既遂。

不同地区抢夺案的价值判定标准可能不一样,因为这跟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一般来说,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超过1000元到3000元,就可以被认定为抢夺罪既遂。但在判断抢夺案的价值时,我们不能光看财物的实际价值,还得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是有多次抢夺、抢老人小孩等恶劣情节,那可能会降低对案值的判定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抢劫罪属于“行为犯”,也就是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即使没抢到财物,也构成犯罪既遂。但抢劫所得金额是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不同地区对“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也不一样。比如说在某些地方,抢劫他人或公共财产价值在1000元到3000元之间,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抢劫罪的既遂与否,并不以抢劫财物的金额为标准。犯罪人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就构成抢劫罪,不论抢劫财物的价值大小。因为抢劫罪侵犯的不仅是财产权,还有人身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所得财物的金额往往会影响量刑的轻重。

抢夺罪既遂的金额标准会受到地区经济情况的影响,在经济繁荣的地区,这个标准可能是一千元到三千元;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标准可能会下调。抢夺罪的本质是非法占有,其表现形式是公然夺取较大数额的财物。对于数额较大或有多次抢夺行为的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