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
刑法无“
非法侵占他人房屋罪”,涉及侵
占房屋的可能是侵占罪或非法侵入住宅罪。
2.若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把代为保管的房屋、他人
遗忘物或
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大且拒不退还,构成侵占罪。
一般判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等,
数额巨大或
情节严重,判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并
处罚金。
3.违背住宅成员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住宅,或经要求不退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司
法人员
滥用职权犯此罪,
从重处罚。
要依情况判断
罪名和
量刑。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一套闲置房屋委托给小李代为保管。一段时间后,小朱要求小李归还房屋,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意图将该房屋占为己有。小朱多次沟通无果,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
犯罪,而小李则称自己只是暂时使用,不构成犯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李受小朱委托代为保管房屋,之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退还,符合侵占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
构成要件。若该房屋价值达到
侵占罪数额标准,小李可能构成侵占罪。
2、若小李在未得到小朱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且经要求不退出,则可能同时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具体罪名和量刑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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