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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约

时间:2025.04.0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17人
律师解析:
1.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可在离婚协议里详细约定探视方式、时间和地点。
例如每周探视一次,每次[X]小时,地点选孩子小区或双方认可的公共场所。
2.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孩子年龄、意愿和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判决。
3.行使探视权要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不能影响对方和孩子生活。
纠纷申请强制执行
4.约定探视权应尽量明确具体,避免日后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孩子归小丽直接抚养。小朱希望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2小时,地点选在孩子小区。但小丽认为小朱探视会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不同意该方案,双方在探视方式、时间和地点上无法达成一致,无法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探视权相关内容,矛盾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探视权是小朱作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小朱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孩子年龄、意愿和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对探视权的行使作出判决。
2、小朱行使探视权时,应确保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影响小丽和孩子的正常生活。若后续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为避免日后争议,应尽量明确具体地约定探视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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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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