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普通程序
审理期限计算有明确规定。
1.
一审普通程序:
通常从
立案之日起算审限,一般为六个月。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如需再延长,则要报请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
2.
二审普通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的二审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对裁定上诉案件:
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终审裁定。
需注意,审限计算不包括
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
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
管辖争议期间等。
这些期间依法不计入审限,目的是保障案件能在合理时间内实现公正审结,让
司法程序有序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此案。立案后,案件进展较慢,小许认为法院审理时间过长,超过了他所理解的正常期限。而法院方面则称存在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限的情况。此外,小李对
管辖权提出异议,这也影响了审理进度。后来案件上诉至二审,小许又觉得二审审理时间也不符合他的预期。
案情分析:1、一审普通程序通常从立案之日起算审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本案若正常情况应在此期限内审结,但存在鉴定、管辖权异议等不计入审限的情况。
2、二审普通程序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对裁定上诉案件应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法院需在这些规定内,排除不计入审限的期间,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审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