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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只是车与车吗

时间:2025.04.0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855人
律师解析:
1.肇事逃逸不限于车与车碰撞。
法律规定,“肇事”指交通运输等活动中发生重大事故,致人伤亡或有重大财产损失,所以肇事逃逸情形多样。
2.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后逃逸算肇事逃逸,像司机撞行人后逃离现场。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后逃逸也在此列。
3.特殊场景下,施工车辆作业引发事故后逃逸同样属于肇事逃逸范畴。
4.只要造成事故后果且行为人逃离现场,意图逃避法律追究,不论交通工具是什么,都构成肇事逃逸,会面临法律严厉制裁。
例如,自行车撞人后逃跑、三轮车撞坏物品后离开等情况,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属于肇事逃逸。
这种行为严重违法,损害受害者权益,破坏社会秩序,必须受到法律惩处,以维护公平正义和交通秩序。

案情回顾:

小何驾驶机动车时撞到了行人小丽,小何因害怕承担责任,没有停车救助,而是直接逃离了现场。与此同时,小胡骑着自行车将小静撞倒,小胡也没有停留,迅速骑车离开了。另外,施工车辆司机小李在作业时引发了一起事故,之后也驾车逃逸。他们的行为是否都构成肇事逃逸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法律规定“肇事”是在交通运输等活动中发生重大事故,致人伤亡或有重大财产损失。小何机动车撞行人后逃逸、小胡自行车撞人后逃跑、小李施工车辆作业引发事故后逃逸,都符合造成事故后果且行为人逃离现场、意图逃避法律追究的特征,属于肇事逃逸。
2、肇事逃逸不限于车与车碰撞,不论交通工具是什么,只要满足条件都构成肇事逃逸,此类行为严重违法,会面临法律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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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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