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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吗

时间:2025.04.06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98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此权利源于父母子女关系所衍生的亲权。
2.探望权属于法定权利,其目的在于确保非直接抚养方能够与子女维持联系并交流情感。
3.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以及时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当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时,人民法院会依法中止其探望权;
一旦中止的事由消失,例如一方改正了可能影响孩子的不当行为,应当恢复探望。
4.举例来说,如果一方在探望孩子时,经常给孩子灌输不良思想,对孩子健康成长造成影响,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
等这种不利情形消除后,比如该方认识到错误并改正,法院便会恢复其探望权。
由此可见,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探望权受到法律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直接抚养,小许享有探望权。但小许在探望孩子时,常给孩子灌输不良思想,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小丽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院申请中止小许的探望权。法院审理后裁定中止。一段时间后,小许认识到错误并改正,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权。

案情分析:

1、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衍生的亲权,属于法定权利,目的是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小许原本依法享有探望权。
2、当小许的探望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时,小丽有权申请中止其探望权,法院依法裁定符合规定。小许改正错误后申请恢复,若不利情形消除,法院应恢复其探望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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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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