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清算不代表
债务自动消除。
清算时要按法定程序清理
债权债务。
2.先成立清算组,清查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接着用公司财产偿债,顺序是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等。
3.若公司财产够偿债,债务解决;
不够的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
认缴出资额担责,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担责。
4.若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损害
债权人利益,要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能简单认为清算后无债务。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来公司
经营不善,决定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小朱和小李认为公司清算完成后,所有债务就自动消除了,不需要再偿还。但债权人小丽认为公司仍需按照法定程序
清偿债务。而小静发现小朱存在滥用
股东权利,试图逃避
公司债务的行为。
案情分析:1、公司清算并不意味着债务自动消除,清算时需按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先成立清算组清查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再用公司财产按顺序偿债。
2、若公司财产足够偿债则债务解决,不够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担责。若股东如小朱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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