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父母明确
出资是赠与一方子女,如签书面协议指明,房产属子女
个人财产,
离婚不分割。
2.若父母出资未明确赠与一方,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房产属
共同财产,离婚通常均等分割。
3.实际判断要结合
购房时间、
产权登记等。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己方子女名下,倾向认定赠与自己子女;
部分出资且登记双方名下,会按双方贡献定分割比例。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
结婚后,小朱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购房时,小朱父母未与小朱、小丽签订书面
赠与协议指明该房产仅赠与小朱。房产登记在小朱和小丽两人名下,但小朱父母仅支付了部分房款。后来,小朱和小丽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就该
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应均等分割,小朱则觉得应按双方家庭出资贡献来分割。
案情分析:1、由于小朱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赠与一方,根据规定,一般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此房产是婚后小朱父母部分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实际判断应结合具体情况按双方贡献确定分割比例,而非简单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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