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同居男女有共同财产吗

同居男女有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4.02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62人
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同居男女共同生活期间可能形成共同财产
像双方共同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还有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2.但要是能证明财产是一方个人的,像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等,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3.处理同居期间财产问题,依据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归属。
若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争议,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定。
比如,两人同居时,共同工资用于日常开销,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就是共同财产。
若一方能拿出婚前购房合同等证明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那该房产就不是共同财产。
当双方对某笔财产归属有分歧,先自行商量,无法达成一致就走法律途径让法院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同居多年,期间二人用共同工资进行日常开销,还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然而,小朱称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拿出婚前购房合同,认为不应算作共同财产。小丽则坚持房产是同居期间共同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就该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通常同居男女共同生活期间,共同收入及共同购置的房产等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外,如婚前财产。本案中小朱拿出婚前购房合同,若合同属实,该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2、处理同居期间财产问题,先依据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归属。双方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案双方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房产归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同居购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存在合法夫妻关系,而同居是不具备夫妻关系的,同居如果是共同出资购房的,按照出资额对房子进行共同所有。 2、共同财产,即法...... 更多>>
  • 男女同居期间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男女同居期间的财产都是个人财产,如果男女双方之间的财产出现混合,可以就个人财产进行计算和......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