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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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具体涵盖了哪些方面婚姻关系缔结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均被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并由夫妻共同拥有和支配:(一)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在内的各种收入来源;(二)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行为所产生的各类效益;(三)智慧成果如知识产权等所带来的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其他依法应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负债通常包括: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双方都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具有共同意愿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种所得,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人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等。投资个人财产所得的回报也属于共同财产。此外,住房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补偿等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担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仍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教育费用和水电费等。这些都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