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屋的情形有什么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屋的情形有什么

时间:2025.04.0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63人
律师解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买的房,不管出资比例怎样,都属夫妻共同所有。
比如夫妻二人一起攒钱,拿出积蓄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除另有约定外,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像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共同还贷的钱和房子增值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有。
3.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没明确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遗嘱写明房子只给一方,就不是夫妻共有;
若没明确,那就是夫妻共有的。
4.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不支持。
购买时的出资可作债权处理。
例如夫妻出钱以男方父母名义参与房改买房,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房子,只能就出资部分主张债权。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是夫妻。婚前小何买了一套房,婚后二人用共同财产还贷。同时,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此外,小何的父母立下遗嘱将一套房留给小何,但未明确是否只归小何一方。后来,他们用共同财产以小丽母亲名义参加房改买了房,产权登记在小丽母亲名下。现在二人准备离婚,对这些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婚姻存续期内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无论出资比例如何,依法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2、小何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若无其他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在离婚时合理分割。
3、小何父母遗嘱未明确房产只归小何一方,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有。
4、以小丽母亲名义参加房改且产权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法院不支持分割,他们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我国企业及个人所拥有的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是所有权。 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所以在我国所说的取得土地,就是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无形资产...... 更多>>
  • 房屋所有权归房屋所有人享有。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产权属于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房屋产权才属于业主。......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