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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否具有效力

时间:2025.04.0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60人
律师解析:
婚内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有相应效力的。
通常在离婚时,法院会依据子女利益以及双方具体状况来判定抚养权归谁
要是婚内就子女抚养权有明确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此约定对双方就有一定约束力。
像约定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等情况。
不过这种约定并非绝对不能变,要是抚养条件出现变化等情形,另一方能够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而且若双方婚内对抚养权归属有争议又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判决。
总之,婚内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约定要合法合理,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
比如随着孩子成长,一方经济状况改善更有利抚养,或者孩子意愿改变等,都可能影响抚养权归属,所以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保孩子能在合适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婚内签订协议,约定孩子由小何直接抚养,小李每月支付抚养费。后来,小李的经济状况大幅改善,而小何因工作变动经常加班,无暇照顾孩子。小李认为此时自己更适合直接抚养孩子,要求变更抚养权,但小何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小李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改判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婚内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做的约定,只要不违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小何和小李签订的抚养权协议在当时是有效的。
2、抚养权约定并非一成不变,当抚养条件发生变化时,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改判。本案中小何的抚养条件发生不利变化,小李请求改判具有一定合理性,法院会依法审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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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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