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审判中,被告人被判缓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而若想获得缓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其应当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犯罪情节必须较为轻微;再次,被告人应有真诚的悔过之意;最后,不能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危险驾驶的确被视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在我国,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可以称其为《刑法》。如果驾驶员的驾车行为已经达到危险驾驶的程度,比如醉酒驾车或在道路上进行竞速比赛等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违反了《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并因此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常常被归类为过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范畴内。在我国现行法律架构下,此类行为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详细规定与规范。尽管驾车者可能意识到其行为可能引发潜在的危险,但是如果并未存在明确的、直接的蓄意伤害他人或者财产之主观意图,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将其界定为过失犯罪更为适宜,而非故意性质。

针对危险驾驶罪这一严重罪行的惩罚程度是否应该加重,主要取决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社会影响而非单纯的犯罪时长。换言之,只有当危险驾驶带来了重大交通事故,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例如出现人身伤亡或者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才可能会受到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另外,若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再度触犯该罪名,那么他们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审判。

关于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司法定性量刑的从轻处罚情节,主要涵盖如下方面:首先是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行为;其次是其有除坦白外其他方式的立功行为;第三点则为积极主动地对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面的赔偿;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具备充分的悔罪表现在案卷中得到妥善体现以及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未导致实质性的损害或者轻微的危害后果产生,以上也是法院在对于此类案件进行定性量刑过程中所应予以全面考量并酌情做适度减轻或免除惩罚的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