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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应当怎么清偿

时间:2026.04.2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离婚债务清偿有如下原则:
1.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负责,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
比如家庭购置房产的贷款等,就属于此类债务,要从夫妻共同财产里拿出钱来偿还。
2.个人债务自行解决:
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清偿,对方无需承担。
像一方婚前的债务等。
3.约定优先:
双方可约定债务清偿方式,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
比如双方约定某笔债务由一方单独偿还。
清偿债务时,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由双方按约定或法定比例分担。
若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部分。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知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时债务清偿要依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以此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为家庭购置房产贷了款。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朱认为这笔贷款是自己名义所借,应算个人债务,由自己偿还;但小丽觉得这是为家庭购房所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双方就该债务的清偿问题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朱以个人名义所借的购房贷款,是用于家庭购置房产,属于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负责,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
2、若双方有关于债务清偿的约定,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可按约定执行。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双方需按约定或法定比例分担。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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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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