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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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赔偿金不是固定的,它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侵权的性质、受害者的后果、责任人的过错、精神痛苦以及财务状况等等。这些因素都会让赔偿额度有很大的波动,可能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在极端情况下,赔偿金额甚至可能超过常规范围。

在违约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和转售三方面的利润损失。生产利润损失是指因为违约,导致生产受到阻碍,实际产生的利润减少;经营利润损失是指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应该得到但没有得到的利润;转售利润损失则是指由于对方违约,导致无法转售商品或服务,从而未能实现的预期利润。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等,具体情况下对于因一方缔约过失的行为导致违约的,是需要承担有关违约的责任,并对上述范围的损失进行赔偿处理的。

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固有利益以及信赖利益。在我国的民事合同违约的处理规定中,民事合同的合同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是履行利益损失,缔约过失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是一种信赖利益损失。这种合同的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亦应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关于固有利益的赔偿,一个是关于信赖利益的赔偿。这两个赔偿的大方向都有很多的细节组成,其中相对来说难以认定的是信赖利益,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方能最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