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预售
合同违约金数额是否合理,要综合多因素考量。
通常,
当事人可自行约定
违约金数额。
2.依据《
民法典》,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法院或
仲裁机构可应请求适当减少;
若低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
3.实践中,常参照违约实际损失判断。
像开发商延迟交房,给
购房者造成租金损失等。
4.一般
违约金比例在合同标的额5%-20%较常见。
5.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过错程度等,综合判断违约金是否合理,从而平衡双方利益,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例如,若合同履行大部分已完成,仅小部分违约,违约金可能相对较低;
若违约方过错明显,违约金可能会适当提高,以此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交易公平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小许与开发商签订
房屋预售合同,合同约定若开发商延迟交房需支付违约金。后开发商延迟交房,小许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认为违约金数额过高,主张减少。双方就违约金数额是否合理产生争议,小许认为
开发商违约给自己造成了租金等损失,应按约定支付,而开发商则强调应降低违约金。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应请求适当减少;若低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在此案中,需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小许的实际损失。
2、实践中常参照违约实际损失判断,如开发商延迟交房给小许造成的租金损失等。同时,还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过错程度等综合判断违约金是否合理,以平衡双方利益,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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