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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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抵扣刑期的关键在于以下两点: 1.刑事拘留需要基于同一犯罪行为合法采取; 2.刑事拘留的时长需要依法执行,不能出现程序违规的情况。 如果后续的诉讼阶段发现刑事拘留不当,那么就不能抵扣刑期。这两点可以确保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判处管制的话,每一天的刑期可以按照两天来折算;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么每一天的刑期可以按照一天来折算。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能够让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在具体的司法操作中,刑期折算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判管制,拘留2日可折抵1日刑期;若判拘役或有期徒刑,拘留1日可折抵1日刑期。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嫌疑人得到迅速控制,防止其逃避司法程序。在后续的刑事诉讼中,拘留期限可以用来折抵刑期。

在特定情况下,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可以相互抵扣的。刑事拘留主要是为了保障涉嫌犯罪者的权益和法律的执行,而行政拘留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方式。 如果一个人因为同一行为先被刑事拘留,然后又被行政拘留,那么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视为已经抵扣了行政拘留的时间。同样,如果一个人在被判刑之前曾经受到过行政拘留的处罚,那么这个时间也可以抵扣刑期。

公安机关遵循《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公民因行政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若后续因同一行为触犯刑法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其所受的行政拘留将折抵相应刑期,这体现了法律对先前处罚的衔接与公正执行。行政拘留作为公安部门对违规行为的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手段,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法律制裁的一致性和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