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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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抵扣刑期的关键在于以下两点: 1.刑事拘留需要基于同一犯罪行为合法采取; 2.刑事拘留的时长需要依法执行,不能出现程序违规的情况。 如果后续的诉讼阶段发现刑事拘留不当,那么就不能抵扣刑期。这两点可以确保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判处管制的话,每一天的刑期可以按照两天来折算;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么每一天的刑期可以按照一天来折算。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能够让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在具体的司法操作中,刑期折算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判管制,拘留2日可折抵1日刑期;若判拘役或有期徒刑,拘留1日可折抵1日刑期。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嫌疑人得到迅速控制,防止其逃避司法程序。在后续的刑事诉讼中,拘留期限可以用来折抵刑期。

在特定情况下,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可以相互抵扣的。刑事拘留主要是为了保障涉嫌犯罪者的权益和法律的执行,而行政拘留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方式。 如果一个人因为同一行为先被刑事拘留,然后又被行政拘留,那么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视为已经抵扣了行政拘留的时间。同样,如果一个人在被判刑之前曾经受到过行政拘留的处罚,那么这个时间也可以抵扣刑期。

公安机关遵循《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公民因行政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若后续因同一行为触犯刑法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其所受的行政拘留将折抵相应刑期,这体现了法律对先前处罚的衔接与公正执行。行政拘留作为公安部门对违规行为的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手段,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法律制裁的一致性和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