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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隐瞒债权离婚后还能进行再行分割吗

时间:2025.03.2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99人
律师解析:
通常离婚时隐瞒的债权,离婚后能再分割。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就是共同财产,债权也属此列。
一方故意隐瞒债权损害对方权益,发现后对方可起诉重新分割。
法院处理时会依债权性质、形成时间、隐瞒原因等因素公正判决。
总之,隐瞒债权不合法,另一方有权依法维权。

案情回顾:

小郑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离婚时,小郑隐瞒了一笔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享有的债权。离婚后,小丽偶然得知该债权的存在,认为此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而小郑则觉得这是自己的个人债权,小丽无权干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丽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即为共同财产,债权也包含在内。小郑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2、小郑故意隐瞒债权损害了小丽的权益,小丽发现后有权起诉重新分割。法院会依据债权性质、形成时间、隐瞒原因等因素进行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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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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