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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

时间:2025.03.2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72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个人债务一般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拿去执行哦。
个人债务得用债务人自己的财产去偿还。
2.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那就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啦。
购房贷款、家庭日常消费这些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3.执行的时候呢,要先拿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去清偿,要是不够了再用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得保障人家的合法权益,不能随便就执行啦。
4.总之呢,得把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区分清楚,这样才能确定能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执行的范围到底是多少。

案情回顾:

小胡因个人经营失败欠下债务,债权人将其告上法庭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债权人要求将小胡夫妻的共同房产全部用于偿债。小胡妻子小丽认为这是小胡个人债务,不应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要明确债务性质,若为个人债务,通常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拿去执行,应先用小胡个人财产偿还。
2、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购房贷款、家庭日常消费等产生的,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也要保障小丽在共同财产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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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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