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具备
申请执行的资格啦。
2.申请执行的人要么是该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要么是其
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呢。
3.被申请执行的人就是法律文书里确定的义务人哟。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得有给付的内容,并且执行标的和
被执行人都得明明白白的。
5.义务人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没履行义务呢。
6.得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
民法院的
管辖范围哦。
只有这所有条件都满足了,申请人才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要是不满足,申请可能就会被驳回,或者
强制执行程序没法顺利进行啦。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小胡货款5万元。
判决生效后,小李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小胡随即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经审查发现,该
判决书中执行标的表述模糊,引发小胡与小李关于执行内容的争议。
案情分析:1、申请执行需满足多项条件,其中执行标的应明确。本案中判决执行标的模糊,不符合申请执行要求。
2、因执行标的不明,即便小胡作为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条件不满足时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也可能被驳回,强制执行程序难以顺利开展。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