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未明定
违约责任时,依《
民法典》规定处理。
守约方有权让违约方继续履约,除非继续履行已无意义。
2.违约致守约方受损,守约方可求
赔偿损失,损失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
可得利益,但守约方需举证损失。
3.双方可协商确定违约责任及
赔偿方式,若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定违约责任及赔偿数额。
4.未约违约责任不代表违约方无需担责,守约方仍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静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合同中未明确违约责任。交货期到后,小胡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小静因此遭受经营损失。小静要求小胡继续
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小胡却认为合同没约定违约责任,自己不应担责,双方协商无果,小静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虽然合同未明定违约责任,但依据《民法典》,小静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小胡继续履约,除非继续履行已无意义。
2.因小胡违约致使小静受损,小静可诉求赔偿损失,损失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不过小静需举证损失情况。
3.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定小胡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数额,小胡不能因合同
未约定而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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