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条和收据虽都具
法律效力,却因情境而异。
借条重在证明
借贷关系,明确借款等重要条款,法律效力较强,能清晰呈现
债权债务,
追款时是重要依据。
2.收据主要证明款项收付,如收到还款等。
虽能证明款项往来,但对借款性质和约定不如借条明确。
3.通常借款事实明确时,
借条法律效力更强。
单纯款项收付记录则收据可作
证据之一。
但实际
法律纠纷中,需结合证据真实性、完整性等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胡向小丽借款5万元,双方未签订借条,仅由小丽出具了一张收据,注明“收到小胡5万元”。后小胡
逾期未还款,小丽索要无果。小胡称这5万元是之前帮小丽办事的费用结算,并非借款。双方就这5万元款项性质产生争议,小丽将小胡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1.在此案中,借条和收据的法律效力及作用成为关键。借条能有力证明借贷关系,而本案缺少借条。
2.收据虽证明小丽收到小胡5万元,但对款项性质,即是否为借款约定不如借条明确。法院需结合证据真实性、完整性等,综合判断这5万元的性质以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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