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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5.04.11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977人
律师解析:
1.重大误解:
一方因自身失误,对合同关键内容如标的、价格等产生严重误解,并非对方使诈、胁迫或趁人之危导致。
2.显失公平: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差异极大,致一方遭受重大不利,此不公平在订约时就已存在。
3.欺诈
一方有意告知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决定而签合同
4.胁迫:
以损害公民及其亲友生命健康、荣誉等或法人荣誉等为要挟,逼迫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合同。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静签订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小胡以为车辆行驶里程仅2万公里,遂以较高价格买下。事后发现实际里程达8万公里。小胡认为小静故意隐瞒真实里程,存在欺诈;小静称自己也不清楚真实情况,不存在隐瞒。双方就合同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静确实有意隐瞒车辆真实行驶里程,诱使小胡以高价买下,符合欺诈情形,小胡可主张合同撤销
2、若小静并非故意隐瞒,而是小胡自身未仔细核查产生重大误解,小胡也有权基于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
3、若车辆实际价值与小胡支付价格相差过大,合同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小胡同样可主张合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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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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