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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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交警队不能不出责任认定书。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需依据保险协议条款、事故责任归属及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等因素综合判断。理赔流程包括评估事故、核实责任、检查投保人告知内容,并根据上述因素确定赔偿数额。确保公正、透明,保障双方权益。

一般来说,交通警察在十个工作日内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轻微,时间可能会更短。对于案情清晰、责任明确的普通事故,交警通常能在当天或次日拟定责任认定书。这样高效的处理速度,有助于当事人及时明确责任,便于后续处理。但具体的时间还是取决于事故的复杂性和交警的工作进度。

领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及保险单据。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对事故当事人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进行科学分析后所得。自事故发生起十日内,公安机关将完成勘查并制作认定书,涉及逃逸案件的,则在查获车辆及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