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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如何分割

时间:2025.03.1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那部分以及其相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一,房屋产权依旧属于婚前购房的那一方。
其二呢,得算出婚后共同还贷的总数以及它所对应的房屋增值比例。
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得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没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能获得相应补偿。
就像有个房子总价100万,婚前首付30万,婚后共还20万,房子增值到150万。
共同还贷20万对应的增值大概30万,那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共50万,一半25万归另一方,未得房产权的一方就拿到25万补偿。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结婚前,小胡贷款购置了一套总价100万的房屋,首付30万。婚后,两人共同偿还贷款20万,此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分割产生争议,小丽要求分割一定份额,小胡则认为房屋是自己婚前购买,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仍归婚前购房的小胡。
2、需计算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本案中共同还贷20万,对应增值约30万,这部分共50万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一半即25万应分给小丽,小胡应给予小丽25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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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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