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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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骗案步入刑事侦查阶段后的处理建议在侦查阶段中,公安部门有权对现行罪犯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措施。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公共检察机构会对案件进行详细审查,其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以获取更多信息,以及倾听受害者及其代理人的意见。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立案后,当事人一般不能撤案。因为刑事案件不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事,而是涉及公共安全和法律公正的大事。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刑事处罚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况。

在诈骗案件中,立案前归还财物对案件性质和量刑有很大影响。如果侵权人自愿退还赃款,这表明他有悔过之意,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考虑的因素。然而,诈骗既遂的事实并不会因此改变,侵权人仍然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因为退还赃款并不能改变其违法行为的本质。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刑事案件一旦立案,通常不会轻易撤诉。这是因为盗窃行为涉及公共利益,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有新证据表明嫌疑人并未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等,可以通过严格审查和法定程序撤销案件。

诈骗案在未立案前就退还赃款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处理。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还赃款,这表明他们有悔过之心,法院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从轻处罚的考虑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摆脱刑事责任,法院仍需依据案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诈骗金额、手法以及后果等因素。